守护候鸟迁徙之路
2023-02-03
检察日报

榕江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拆除捕鸟网,保护候鸟安全。

贵州省榕江县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74.18%,优良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榕江发展的核心优势。近年来,榕江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行动,依法能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强化源头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不法行为,为榕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人大代表关注公益保护

“榕江县寨蒿镇高赧村天锅塘附近,有人在非法猎捕候鸟,建议检察机关加强监督。”2022年,在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上,有代表向检察机关提出公益保护建议。会后,州人大将该条建议转给州检察院,州检察院将线索交给榕江县检察院办理。

该院调查后发现,天锅塘位于榕江县寨蒿镇高赧村与黎平县九潮镇吝洞接壤处,周边有多个大小不一的小山塘,均系自然形成的湖泊,天锅塘及诸多小山塘连同周边的森林,共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动物繁衍生息的栖息场所,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等20多种候鸟迁徙停歇和觅食地,每年候鸟迁徙季,几万只候鸟在此停歇觅食。

2022年9月以来,不法分子在天锅塘及附近区域私设捕鸟网现象严重,特别是湖泊周围山脊上随处可见捕鸟网,单网高度四五米,长度在10米左右,多网互相连接,连绵十几公里。捕鸟者为方便拉网,大量砍伐山脊上的树木,致周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检察官发现,天锅塘的堤坝被人为破坏,湖水被排放,破坏了候鸟停歇觅食地,影响了生态平衡。

依法履职强化候鸟保护工作

协助开展调查的村干部介绍,每天凌晨4时至7时许,这些非法捕鸟者在捕鸟网附近播放录有鸟鸣声音的音频诱捕附近的候鸟,每天少则捕获几十斤,多时捕获上百斤候鸟。每年的农历十月以后到春节期间,会有天鹅迁徙途经此地,有的不法分子会用猎枪或者下毒等方式,猎捕在此休息的天鹅。

为了切实加强候鸟保护,2022年10月,榕江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县林业局尽快拆除捕鸟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群众保护意识。榕江县林业局联合属地政府对捕鸟网进行清理,拆除捕鸟网400余张;以该案办理为契机,开展保护候鸟专项行动,在打击猎捕行为的同时,针对非法运输、收购候鸟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启动禁猎区划定工作,明确将候鸟迁徙栖息地和觅食地划定为禁猎区,加强对候鸟栖息地的保护。

延伸监督 推动长效长治

不法分子不仅长期在天锅塘区域拉网捕鸟,而且还存在滥伐林木、在林区用火等违法行为,但有的护林员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依法监管,致使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为此,榕江县检察院及时向寨蒿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护林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候鸟遭非法猎捕问题是人大代表通过建议的方式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如何让群众关心的公益保护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到检察机关,以便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不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只有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才能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了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凝聚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榕江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和政协出台《榕江县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双向衔接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双向衔接转化办法》,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履职深入融合。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候鸟保护的意见,检察机关及时回应,通过公益诉讼履职,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林业部门及时拆除捕鸟网,消除潜在危险,守护候鸟栖息地,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紧急保护。同时,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既是检察机关回应代表关切,接受监督的创新举措,又能凝聚监督合力,共同解决公益保护问题,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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