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抓好保护治理 不断提升保护治理成效
2021-07-06
昆明日报

  昆明日报讯 记者杜仲莹 实习生木莹菲报道 日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红江率队督察阳宗海流域河(湖)长制工作。

  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佳晨作阳宗海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他说,昆明市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加快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全市抓好规划编制,推进保护治理项目建设,制定《2021年昆明市河(湖)长制督察工作要点》,对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开展全面、专项、重点督察;探索建立“党建+河(湖)长”“双提升、双推进”机制,健全完善“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今年1—6月,阳宗海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274次,针对巡查、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推动各级河(湖)长责任落到实处。阳宗海流域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28个保护治理项目正有序推进;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心连心”“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护河爱河志愿行动,发挥“学生河长”“企业河长”“市民河长”的示范作用,带动社会各界了解、融入、参与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督察组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湖泊保护意识,紧紧围绕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综合施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湖泊革命”的精神状态依法依规抓好阳宗海保护治理。要高度重视巡视、督察问题的整改,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保护治理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河湖保护人人有责、治理成效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督察组还实地查看阳宗海农村“清污分流”项目、明湖湿地、环湖截污工程南岸泵站、阳宗海宣教中心等建设情况,详细了解阳宗海水质和阳宗海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杨正晓、常敏、赵学农陪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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