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5】2020后生物多样性全球框架:中国对框架的三大设想和主张
2021-04-10
中国绿布会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BD COP15)将于2021年10月11~24日在中国昆明举办。此次大会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和路径。

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在去年底的一次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汪文斌先生指出,中方对框架有以下设想和主张:

一是框架应平衡体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三大目标;

二是框架应兼具雄心和务实,既要为未来提供高瞻远瞩的指导,同时又要在借鉴“爱知目标”经验基础上,确保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三是框架应照顾发展中国家关切,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支持。

文斌还说,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东道国和候任主席国,中方期待各方在公开、透明、缔约方驱动等原则基础上,充分讨论和磋商,相向而行,扩大共识,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注入新动力

学习之余,绿会国际部小编也想提一提时间节点的问题——

从CBD COPs的时间节点来说,自从2010~2020年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目标——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至今,已经过了逾10年;而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建立,设定了2015~2030的国际社会的17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其中有多个与生物多样性有关。CBD COP15召开的时间节点,是2021年,这时距离SDGs的达成已经过去了6年、距离2030年议程的终点还有9年时间。

从过去20年的情况来看,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实现国际社会发展的关键目标之一,也是亟需着力的短板

从中国的角度来说,绿会小编注意到,在联合国的上一个十五年发展框架“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DGs)的“答卷”中,我国的《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15)显示,所有目标中,中国唯一不及格的项目是MDGs的7B项:“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到2015年显著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速度。”

其实不光是中国没有达成,全球范围看大都如此。 2015年,各国首脑签署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作为一系列新的发展目标,在MDGs之后继续指导2015-2030年的全球发展工作。

毫无疑问,“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2021~2030)跟SDGs会密切相关、将对SDGs 2030年世界各国递交的“答卷”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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