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桂区检察院提起的石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该院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被告人石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石某某还被判处承担生态修复金费用人民币200875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负债累累,“80后”小伙选择铤而走险
“我清楚收购、出售这些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要坐牢的。”被告人石某某向承办检察官坦言。“80后”小伙石某某经营着一家店铺,主要经营瓷砖、卫浴等,规模小、利润薄,在遭遇生意失败后,得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能赚钱的情况下,他明知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但巨大的利润和负债的压力,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石某某为谋取利益,不惜一次次铤而走险,在疫情防控期间,石某某仍然顶风作案,不顾禁止出售、猎捕野生动物的禁令,向全国各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石某某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腾讯QQ等联系方式,多次从微信昵称“错过太多”等人处购买锯缘摄龟、缅甸陆龟等动物饲养在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厦岛村租住的民房内。2020年10月,被告人石某某在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和平村山里猎获一只蜥蜴,此后一直饲养在其家中直至被查获,2021年3月,石某某将收购的缅甸陆龟等动物通过德邦快递邮寄的方式分别出售给欧某斌(另案处理)、吉某林(另案处理)等人,其中将缅甸陆龟出售给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买家,后因买家未签收被退回德邦快递公司。2021年3月10日,贺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石某某住处及德邦快递营业点当场查获扣押龟类共98只,瑶山鳄蜥1只。经鉴定:石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猎捕的锯缘摄龟、缅甸陆龟、四眼斑水龟、鳄蜥等涉案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Ⅱ物种。
凝聚合力,给野生动物一个安稳的“家”
涉案的瑶山鳄蜥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CITES附录Ⅰ物种,俗称大睡蛇、落水狗,在分类上为独科独属独种。瑶山鳄蜥与恐龙生活在同时代,是第四纪冰川后期残留下来的原始爬行动物,被誉为原始蜥蜴类的“活化石”,爬行界的“大熊猫”。瑶山鳄蜥地理分布狭窄,全球仅分布在广西、广东及越南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瑶山鳄蜥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已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广西分布有野外瑶山鳄蜥800多只,其中贺州市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500只左右。缅甸陆龟主要分布于印度东北部至越南等地一带,中国云南的滇西和滇南的热带地区以及广西也有产。由于该龟类被产地人们把它作为一种资源动物,无限制地加以捕捉并出售,造成生存数量锐减,特别是有些国家大肆走私进出口。2021年3月17日,该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在当地村民的见证下,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案的野生动物活体,缅甸陆龟、锯缘摄龟、四眼斑水龟、瑶山鳄蜥、等共97只进行了放生,让它们回归自然、繁衍生息。
借助专家“外脑”,分类确定赔偿标准
作为贺州市首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涉及野生动物共10个物种99只,且存在不同情形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如何准确核算生态损失是案件办理的关键,承办检察官通过聘请鉴定机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专家论证等方式,针对不同物种以及猎捕、出售、收购等不同情形,分别确定了赔偿标准和诉讼主张,明确了《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在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同时通过副检察长领办、邀请村民旁听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实现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有效司法保护。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为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平桂区检察院注重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机衔接,强化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庭审前,该院主动邀请贺州市、平桂区相关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及普通市民参与旁听,旨在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现该院积极贯彻环境保护恢复性理念以及关爱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守卫共同家园的信心与决心,让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庭审中,检察官结合全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和公益诉讼意见,提出石某某赔偿损失、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从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层面深刻剖析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警示意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石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了生态资源损害。贺州首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宣判,加大了对非法收购、出售、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警醒公众的同时也对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环保意识,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陈祖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