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治理”,保护鸟王山生物多样性
2023-02-03
最高人民检察院

鸟王山坐落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里达镇境内,海拔1335米,是候鸟南迁的东线通道。近年来,富宁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办案+治理”新思路,致力于候鸟集群迁徙主要通道鸟王山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自2020年以来,富宁县检察院共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76件,其中,办理鸟王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11件,涉案价值为40.16万元,惩罚被告11人,挽回经济损失6.94万元,教育群众3000余人,对鸟王山的生态修复及候鸟保护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022年3月24日,鸟王山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庭审现场。

追诉刑责+诉前磋商,合理运用司法手段。本着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又节约司法资源的理念,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通过诉前磋商解决问题的,就不诉至法院;应当追诉刑责的,绝不以罚代刑。在11件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中,通过法院判决结案5件、诉前磋商3件、未造成损害后果未起诉3件。

经济赔偿+劳务代偿,案件办理有力度也有温度。在办案过程中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11件涉生态保护案件中,对于案件当事人无能力承担所鉴定的损失数额的情况,本着“责任不能减,承担方式可调整”的原则,在让当事人承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后,担任6个月至3年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和野生动物保护义务宣传员,以此完成替代部分赔偿。

回访教育+以案促改,做好做实“后半篇”文章。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以案促改、以案治本的作用,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中,要求当事人张贴赔礼道歉书,深刻阐述自己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不定期到村内和自然保护区开展回访工作,该院检察长多次与案件当事人开展巡林活动,助推案件“后半篇文章”落实落地,使案件办理既着眼于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图为检察官和当地村民一起巡林,对案件办理后鸟王山片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进行回访。

建章立制+合作共赢,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搭建平台,富宁县检察院与9家行政机关达成富宁县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互通情况、打防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构建富宁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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